东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

———  创新     高效     合作     诚信     服务  ———

信息公开

单位概括 法规标准 公开目录及指南 价格收费 办事服务 便民公告 咨询投诉 安全警示

首页

信息公开

公开目录及指南

东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供暖服务信息公开指南

东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行为准则管理制度

1目的

为加工员工管理,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,提高工作效率,明确奖惩的依据、标准和程序,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
2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。

3职责

3.1企管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奖惩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,针对检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后执行。
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经企管部部调查核实后,视贡献和成绩给予奖励:

3.1.1.1有优秀工作表现,在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,出色完成交办重大或特殊任务,起模范带头作用者;

3.1.1.2管理、领导有方,带领本部门员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者;

3.1.1.3保护公司财产,保障安全生产,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,采取有效措施,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者;

3.1.1.4维护公司利益、信誉,维护财政纪律,抵制歪风邪气突出者;

3.1.1.5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,经执行确有成效,并能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,对公司贡献较大的;

3.1.1.6业务技能、业绩考核成绩优秀者;

3.1.1.7敢于制止、揭发、举报各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,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、工作秩序、社会治安等方面有显著功绩的;

3.1.1.8爱岗敬业,积极工作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,在各项工作以及有关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;

3.1.2部门员工有以上行为需要奖励时,由部门推荐并呈报先进材料,经总经理审议后制定奖励方案。

3.2惩罚

3.2.1行政处分:批评教育、全公司通报、警告、记过、停职反省;

3.2.2职务处罚:降级、撤职;

3.2.3经济处罚:一次性现金罚款;

3.2.4员工有以下行为,给予批评教育、一般警告等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罚款:

3.2.4.1工作时间不认真工作,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、串岗、打瞌睡、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;

3.2.4.2工作时间玩手机、打游戏、看电影、听广播、音乐等;无故不参加公司、部门组织的例会、培训、学习者;

3.2.4.3有迟到、早退行为,不超过三次或旷工半日以下者;

3.2.4.4未经上级主管同意私自将公司物品带出公司的,或擅自挪用公共设施、设备的;

3.2.4.5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未造成不良影响者;

3.2.4.6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者;

3.2.4.7利用公司资源为个人或部门谋取私利者;

3.2.5员工有以下行为,公司给予通报、严重警告、记过等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罚款:

3.2.5.1工作时间非公事擅自离开公司外出,擅离职守者,超过三次者按旷工处理;

3.2.5.2工作时间喝酒,带醉意上班影响极坏者;

3.2.5.3有迟到、早退行为累计超过三次及或旷工半天以上、一天以下者;

3.2.5.4蓄意煽动员工闹事或怠工者;

3.2.5.5人为地制造矛盾、无中生有、破坏团结、煽动他人闹事、怠工者;

3.2.5.6利用公司资源为个人或部门谋取私利,涉及金额1000元以下者;

3.2.5.7弄虚作假、涂改、伪造单据或原始记录者;

3.2.5.8态度生硬,工作作风恶劣,引起社会不满投诉,经查实投诉有效的;

3.2.5.9公款私存私放,或蓄意拖欠公司借款超期不还者。

东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